为了调动广大学生习练基本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学生的从业素质,为学生的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教务处决定在2009年11月起举办第十三届学生从业素质大赛。
一、从业素质大赛组织领导机构
大赛组委会:
主 任:李艳红
副主任:王久儒
委 员:王志文 高国闻 李永波 耿环宇 赵迎春 王景萍 赵建军 刘艳静 张志勇
二、比赛项目及时间安排:
大赛项目分普通素质和专业素质两大类。
类型 |
项 目 |
日 期 |
时 间 |
地 点 |
参赛班级 |
普
通
素
质
|
钢笔字 |
12月1日 |
下午3:50
(两场,一天考完) |
小礼堂 |
专科08级
小学教育05级
(师范类必须参加,非师范类和中专班自愿报名参加) |
汉字录入 |
12月3日 |
下午3:50 |
机房
|
粉笔字 |
12月4日 |
下午3:50
(两场,一天考完) |
小礼堂 |
朗读 |
12月5日 |
上午8:00
(1—70号选手) |
大会议室 |
12月5日 |
下午14:00
(70—126号选手) |
大会议室 |
注:专业素质比赛各系自行安排。
三、比赛形式
普通素质比赛包括两种,即单项比赛和全能比赛,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素质比赛由各系自行组织。
四、普通素质比赛报名办法
1、全能比赛参赛人员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每班限报3人;比赛成绩计入班级总分。比赛随单项比赛进行,单独排列名次。
2、单项比赛的参赛人员:⑴全能选手;⑵教务处抽取3人,参加普通素质赛项的全部比赛;⑶由班内逐项推荐6人,参加单项比赛(四个项目既可以报一项,也可以兼报)。每项确保12人参赛。
五、奖励办法
1、大赛设个人奖和集体奖两种。
2、个人奖:包括个人单项奖和个人全能奖。个人单项奖(包括普通素质、专业素质):一等奖为参赛人数的5%,二等奖为参赛人数的10%,三等奖为参赛人数的15%。个人全能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
3、集体奖:(仅在普通素质项目上评比)设集体单项奖和团体总分奖。分别奖励前三名。
六、具体比赛办法及评分标准(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