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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中专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3-12 00:00:00  浏览:

根据唐山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推荐2020—2021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相关事宜作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范围

2021年7月前在校的中专阶段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方面。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法治观念;具有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学会正确选择人生发展道路的相关知识;具备自主、自立、自强的态度和能力,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了解和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

2.学习方面。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刻苦、善于钻研、能较好的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实践、动手能力强,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3.体育艺术等方面。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和健全的品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体育课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有正确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4.在2019—2020学年必须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且无违纪处理、考试考核无补考科目。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1)--(3)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在2019—2020学年必须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无违纪处理、考试考核无补考科目。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从我校中专阶段二、三年级学生中等额评选市级三好学生3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其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中三年级指标不得超过50%。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年级

名 额

备 注

三好

优干

二年级

2

0

每班推荐不超1人,校评。

三年级

1

1

每班每项推荐各不超1人,系评。

四、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中学生的德、智、体、奖励等情况均按2019—2020学年核算。学生的德、奖励如果有核分超出该项满分者,以各项分值最高者分数为该项满分,依此计算出该项分值的折合比例,其他参评人按此比例计算出该项本人的最终得分。

(一)三好学生

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核 分

20分

三好:校级一次加3分,市级一次加6分,省级一次加9分;优干和优秀团员: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4分,省级一次加6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一次加1.5分、市级一次加3分、省级一次加4.5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不需提交证明材料,漏写、错写均自己承担责任。

二年级学生处,三年级艺术系。

40分

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10分

体育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10%为该项得分。

奖 励

10分

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0.7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分、4-8名分别加0.5、0.4、0.3、0.2、0.1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4.0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0分、4-8名分别加1、0.8、0.6、0.4、0.2分;省级奖励一等奖或第一名加6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4分、4-8名分别加2、1.6、1.2、0.8、0.4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需提交证明材料,漏写、错写均自己承担责任

二年级学生处,三年级艺术系。

学生

测评

100%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通过率80%以上方有资格参评

班主任

教师

考核组

5分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系考

评组

10分(二年级);15分(三年级)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校考

评组

5分(二年级)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学生处

(二)优秀学生干部

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核 分

20分

优干:校级一次加3分,市级一次加6分,省级一次加9分;三好和优秀团员:校级一次加2分,市级一次加4分,省级一次加6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一次加1.5分、市级一次加3分、省级一次加4.5分。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不需提交证明材料,漏写、错写均自己承担责任。

40分

除体育课成绩以外的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分乘以40%即为该项得分。

10分

体育课成绩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乘以10%为该项得分。

奖 励

10分

系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1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0.7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0.5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1分、4-8名分别加0.5、0.4、0.3、0.2、0.1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加3.0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2.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2.0分、4-8名分别加1、0.8、0.6、0.4、0.2分,省级奖励一等奖或第一名加5分、二等奖或第二名加4分、三等奖或第三名加3分、4-8名分别加2、1.6、1.2、0.8、0.4分。在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降一个级差加分;在不分等次的竞赛活动中获优秀奖,按二等奖加分。(获优秀奖者,个人提供比赛通知用于证明是否按等次评奖;若不能提供比赛通知,该优秀奖按分等次竞赛活动加分)。

1.参加系级、校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类奖项。

2.按时间顺序在报名表上写清楚,需提交证明材料,漏写、错写均自己承担责任

学生

测评

100%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通过率80%以上方有资格参评

班主任

教师

考核组

5分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系考

评组

15分

根据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评议。

五、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工作布置。学生处召开系(部)书记会议,布置相关工作。(3月12日)

2.个人申报。系(部)和班主任分别向全体班主任、全体学生认真传达“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中专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安排意见”,学生本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3月14日16:00前)

3.班主任推荐参评学生。班主任结合申报学生综合表现,二年级每班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不超1人、三年级每班推荐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不超1人,并向学生处(二年级)和艺术系(三年级)提交被推荐学生的“德和奖励”及班内学生民主测评通过率情况。(3月15日11:00前)

4.系(部)考核组。

(1)由系(部)领导、总辅导员和教学干事组成考评组,对参评学生进行评议,并核算相关成绩。(3月16日11:00前)

(2)由系(部)组织不少于参评学生2019-2020学年80%的任课教师对参评学生进行评议。(3月16日11:00前)

5.校考核组。由主管校长、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组成校考核组,对参评学生进行评议。(3月16日)

6.学生处核算总分,确定我校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3月17日)

7.评选结果校内公示。(3月17-23日)

8.上报。

(二)评选要求

1.各相关部门及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即推荐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示地点为学校办公楼和学校官网;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3.所有打分项目中,评分小组人数超过4人的,均采用去掉20%最高分、20%最低分,所剩分数取平均分的办法进行计算,最后将所有测评项目得分相加进行综合排名。

4.根据回避原则,参评对象中有本班学生或亲属的评议人员,应在相关考核组内回避评议。

5.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要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评选前后,及时向校纪检监察处和市纪检组报备评选方案和结果。工作结束后,评选的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以备检查。

2021年3月12日

附件: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报名表

附件: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班2020-2021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报名表

类别

姓名

职务

奖 励

班级学生测评率(100%)

备注

三好

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