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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搬迁校园改造所有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变更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03-05 00:00:00  浏览:

目前,疫情尚未解除,由于网上下载幼专搬迁校园改造所有招标项目服务招标代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较多,为避免人员聚集和现场查验投标人健康状态及籍贯的麻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管理文件指示精神,结合唐山市及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进场交易的有关规定,就我校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经领导批准,做出如下通知:

1、开标时间变更:因通知变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3月8日14:00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和开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同时将汇款凭证拍照后发给招标人指定微信(heyu_1978)。未提交保证金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滦州支行

帐号:0403014109264063239

备注栏:填“搬迁招标代理采购(或项目号:20200205)”

3、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在变更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内将制作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内容和纸质版一致,要求PDF,word格式,要确保无病毒,能打开)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发送到我校指定微信(heyu_1978)。经采购人确认文件能打开后发送收到回执。

纸质版文件用快递方式在最短时间内发送到我校采购办(包含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带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电子版文件扫描件和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逾期递交或不能打开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4、开标:谈判小组负责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审查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向供应商发出二次报价邀请。

5、二次报价:投标人收到我校指定微信发出的二次报价邀请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微信报价)。招标人有权视情形决定是否再次报价。

报价按照我校给定的二次报价单(格式另附)填写并以扫描件发送至指定微信,经采购人确认文件能打开后发送收到回执,事后纸质版报价单用快递方式在最短时间内发送到我校采购办。纸质版报价单必须和电子版报价单一致。

6、退出报价:投标人收到二次报价邀请后可以退出二次报价,但退出必须声明,声明应以电子方式(指定微信)发出。

7、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考虑到网络传输的延迟、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和手机显示时间可能略有差异等因素,在规定时间内尽早传送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提前传送不受理。

(2)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报价低于成本,按照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

8、不予退还保证金的补充条款

投标人必须按照我校采购办要求提供纸质的本项目采购活动文件存档,方可退还保证金。

10、微信添加办法:微信号:heyu_1978

添加微信时应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应授权给微信持有人)和微信持有人的身份证。

11、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视同送达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视同接受本通知的约束。请各潜在投标人见到通知后立即添加以下联系人的微信。

12、本通知由我校采购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贺语 电话:15830551987

微信号(指定微信): heyu_1978

邮寄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古城学府路三号